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请人、经营场所 基本条件及新申办须知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年龄:彩票代销者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历:初中或初中以上的学历;
(三)不少于4万元的资金(设备押金3万元、彩票备用资金);
(四)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福利彩票销售网点:
1、申请人为自然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申请人为单位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5、代销福利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6、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未逾五年的。
二、经营场所基本条件
(一)房屋属于非自建房合法建筑,符合治安、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要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证书中的用途性质为商用;
(二)场地面积:销售网点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三)店面装修须符合福彩形象化建设要求;
(四)距离幼儿园、中小学周边不少于200米。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学历证明(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复印件(一张);
(三)本人免冠2寸照片(一张);
(四)经营场所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复 印件(一份)、产权证复印件(不动产证明、不动产证在办理中 或其他原因未发放不动产证的证明);
(五)新地址店面照片六张(门头、门面左侧街道、门面右 侧街道、宣传栏、背景墙+灭火器、走势图+填单台);
(六)申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请书;
(七)民政部门出具的《福彩申办站点情况核查登记表》《新申办承诺书》(州县新办业主);
(八)申办人的银行卡(I 类卡)一张,西宁市需提供中国银行卡 ;
(九)半年内征信记录及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在州县新申办的,申请人先将当地民政部门已审核通过的新申办材料递交至省中心市场一部,省中心市场一部审核完毕后再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新申办手续;
(二)办理新申办手续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三)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